在ppaper business Mar.2009上面看到的一篇文章,寫的真好。

原文如下:

近來聽到最令人失笑的事,就是有一個記者寫了篇報導,教人怎麼在江河日下的經濟中節流度日。方法是要人們進麵包店買3個20塊錢的麵包,這樣就可以應付連續三天的早餐,一天一個。我只能謙卑的希望這名記者只是一時懶散,交差了事,而不是腦袋進水。我很懷疑有人會不知道這種基本知識。

錢很多的人會去買TIFFANY鑽戒,有點前的人走進SWAROVSKI,沒錢的人鑽進夜市仍在尋找閃亮的塑膠珠寶。這是因為人們認為發光的石頭很美,因為人們在生活中漸漸懂得了美感,漸漸對於美醜有了自己的新得。這就是品味。沒有人有本事在口袋裡剩10塊錢的時候去買50塊錢的商品,但你也別以為因為便宜,他就會把塑膠花帶在頭上--如果他已經不覺得塑膠花是美的。

但有件事情是肯定的,就是他會更加慎思明辨的去花錢,因為他沒有另一個10元去重來一次。

品味,是由奢返儉難的;當品味融入了日常生活裡每一次細微的決定,人們就很難再被只是便宜的東西打動了!


好吧!
也許我只是為我最近花錢耍奢侈脫罪而已... ...

不過這篇文章還真是寫出了我一些感覺

儘管我連買SAROVSKI的錢都還沒有= 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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